《海关稽查-证明企业契约、货物、物品流转、资金往来的书面证据》
在海关稽查中,能够证明企业契约海关稽查书面证据有哪些呢?
例如:买卖合同、订单、委托加工合同、租赁合同、抵押合同、借款合同等。
提货单、发货单、委外加工单、送货单、收条、托运单、托运费用单、载运清单、邮寄清单、邮费结算单、结转货物收发货单、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、出区证、卸货记录、保税仓库货物进库清单、保税仓库货物进出库登记表、保税仓库出库/领料核准单、装箱单、交付凭证等。
在海关稽查中,能够证明企业资金往来的海关稽查书证有哪些呢?
进口付汇报关单证明联、出口结汇专用报关单证明联、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证明联、出口收汇核销单、外汇携带证、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、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、结付汇凭证、信用证、购汇记录、银行转帐记录、收付款凭证、发票、收条、收据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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